发布时间:2013-1-11
国内投资项目不免目录(《2012年目录》)2013年1月1日起执行,设半年过渡期
财政部、发改委、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最新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出口商品目录(2012年调整)》,简称《2012年目录》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执行,这是继《2008年目录》后的又一次修改。为保证顺利实施,对2012年12月31日前的老项目设定了半年缓冲期,但自2013年7月1日起一律按照《2012年目录》执行。
有关详情可查看四部委联合公告2012年第83号